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民俗文化网

乌兹别克族风俗习惯--乌兹别克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属逊尼派。

乌兹别克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属逊尼派。自元、明以后,越来越多的乌孜别克族人定居新疆。居住在喀什、叶尔羌、阿克苏、伊犁、奇台等地的乌孜别克族人民自发捐款、捐物、出工,建造了一些规模较大、气势宏伟的清真寺,作为他们进行宗教活动的中心。

乌孜别克族人民严格遵守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尊奉《古兰经》、《圣训》,履行必修功课。伊斯兰教对乌孜别克族人民的影响深刻地体各个方面。

乌孜别克族老年人吃饭前,一般用双手摸面作都瓦,这是一种古老的宗教祈福仪式,在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中,乌孜别克族是保持这种传统最好的民族之一。

乌孜别克族注重礼节,尊重长者,说话行路均让长者先。骑马外出时若二人同行,则长者在前,幼者在后,男在前女在后。男的相遇,手放胸前鞠躬后握手;妇女相见,手放胸前鞠躬后可拥抱。

用餐时,长者居上座,幼者居下,家庭人口多的人家,还分席用餐,一般情况下孩子和妇女要另设一席。过去许多食物都手抓食,因此饭前饭后都要洗手。现除牧区仍然以手抓食之外,大部分乌孜别克族都改用筷子和调匙。吃饭时严禁脱帽,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咳嗽。

乌孜别克族好客,对远道客人盛情款待。他们常用抓饭招待客人,客人至少要吃一点,否则被认为是对主人的不恭。老年人吃饭时常用双手摸面作“都瓦”(一种祝福的宗教仪式)。

乌孜别克族的婚礼,习惯在女方家举行。先是双方父母协商讨休钱,是说以后要是男方提出离婚而需付给女方的款项。

在乌孜别克族的传统习俗中,青年男女结婚必须遵循先长后幼的原则。即:1、兄未婚,弟不可娶;2、姐未嫁,妹不可先嫁;3、弟不可娶妻,妹不可嫁人。

乌孜别克族妇女生育时,丈夫不能进入产房。产妇在七天内不得外出。孩子诞生后,即向亲友报喜,亲友则备礼祝贺。产后第二天,举行命名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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