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民俗文化网
白族是中国第15大少数民族,自称“白子”、“白尼”、“白伙”,汉语意为“白人”。但各民族对白族的他称多达60多种,有“民家”、“那马”、“勒墨”等等,居住在大理、昆明等地及湖南桑植一带的白族,汉语称为“民家”;居住在丽江、迪庆、怒江一带的白族,纳西语称之为“那马”,傈僳语称为“勒墨”;藏语称之为“勒波”,彝语称之为“娄哺”、“洛本”、“罗基颇”,贵州一带的白族有“七姓民”、“九姓族”、“罗苴”、“龙江人”、“南京人”等不同称呼。在贵州威宁一带的白族,因有七姓,被称为“七姓民”。
白族主要聚居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是白族的族源地、祖居地和主要聚居地,约有80%的全国白族聚居于此。此外,云南昆明、丽江、怒江、迪庆、保山、玉溪、楚雄、文山、临沧等州市都有白族聚居区。湖南省张家界、湘西,贵州毕节、安顺,四川凉山等地也都有白族。
白族有本民族语言,白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白语分为大理(南部)、剑川(中部)和怒江(北部)三大方言。其中,怒江方言原称碧江方言,因怒江州碧江县于1986年撤销,故又改称怒江方言。白族有两种民族文字,即老白文和新白文。老白文是在汉字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白文则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制的拼音文字。
白族在长期使用汉语文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产、生活的需要,很早就开始借用汉字来记录白语,到南诏中后期,又通过增损汉字笔画域仿照汉字的造字法将汉字偏旁部首组合成字等办法,创造了“白文”,用来书写本民族的语言。这种文字历史上又称为“僰文”,为了和建国后创制的拼音白文相区别,又称“老白文”、“古白文”、“方块白文”或“汉字白文”。它是一种典型的汉字系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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