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物业管理人员在接待业主时要注意以下十六条礼仪细节: 1、为业主提供服务时,无论何时均应面带微笑,和颜悦色,给人以亲切感。 2、与业主谈话时,态度要和蔼,语言要亲切,声音要自然、清晰、柔和、音量要适中不过高过低,以对方听清楚为宜,回答要迅速明确;并且应聚精会神,注意倾听,给人以受尊重的感受,应坦诚待人,不卑不亢,给人以真诚感,应神色坦然,轻松,自信,给人以宽慰感,应沉着稳重,给人以镇定。 3、对业主一视同仁,切忌有两位业主相求时,对一位业主过分亲热或长时间交谈,而冷落另一位业主,当有业主有事相求时,应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招呼顾客。 4、严禁与业主开玩笑打闹取外号。 5、业主之间交谈不要倾听,不要在一旁窥视业主。 6、对于容貌体态奇特或穿着奇装异服的业主切忌交头接耳指手划脚,更不许围观,不许背后议论、模仿、讥笑业主。 7、当业主提出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服务要求时,应尽可能为住户提供所及的帮助,切不可说“这与我无关”之类的话。因为物业公司这个整体是由每一个员工组成的,每个员工的言行举止都可以代表公司的形象,业主可能会因此而投诉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 8、当业主交谈时,要全神贯注用心倾听,要等对方把话说完,不要随便打断对方的谈话。对没有听清楚的地方要礼貌的请对方重复一遍。与业主的对话应尽量的快捷以免让后面的业主久等,并对后面的业主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9、对业主的询问、咨询应尽量圆满清楚完整的答复,如遇到不知道的不清楚的事情,应请示有关领导尽量答复对方,不允许以不知道不清楚做回答。 10、需要业主协助时要说:“对不起,打扰你了”事后要表示感谢。 11、对业主的困难,要表示充分的关心、同情和理解,并在不泄露公司机密的前提下,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给予帮助解决,并说:“请问我能为你提供帮助吗”,而业主要施小惠时应说:“谢谢你的好意,公司有规定不能收取,请您理解。” 12、当遇到熟悉的业主时要说:“**先生/小姐,您回来了”,对于熟悉的业主经过岗位时应说:“您好**先生/小姐”。 13、当发觉自己与业主有误解时应说:“不好意思,我想我们是误会了”,当发掘自己有失误时应说:“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 14、当对方挑衅时应说:“请您自重,我们正在工作,先生小姐!” 15、对于超出自己工作范围的事情时应说:“对不起,这不是我们工作的范围,请谅解。” 16、任何时候都要不卑不亢,沉着稳重,简洁明快,不拖泥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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