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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辩演讲的原则
论辩演讲是一种双边活动。虽然双方尽可以唇枪舌剑,巧言利舌,但又都必须遵循论辩的基本原则。否则,论辩就可能辩不下去,或者变成诡辩,或者变成强词夺理的强辩,或者变成毫无意义的争吵。因此,论辩的双方都必须遵循论辩演讲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论辩演讲的平等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要反对官气十足的霸道的辩风。在论辩演讲中,不论是平等关系间的辩论,还是上下级之间、官兵之间、长辈和晚辈之间、师生之间等等所开展的辩论,只要辩论一开始,双方就不应该有等级、地位、辈份、权力的差异,否则上级压制着下级,下级畏惧着上级,辩论就不能真正开展起来。只要是辩论的对手,双方就应该是平等的,双方只能以理取胜,以理服人,绝不能以权压理,唯我独尊,以势欺人。
二是反对搞人身攻击。辩论不能搞人身攻击,不能揭人隐私,或嘲笑别人的生理缺陷。辩论的双方都应互相尊重人格,即使是敌对式的辩论,无论辩论多么激烈,也应保持人格的平等。
三是双方都应有辩护和反驳的平等权力。论辩中不能由一方独占论坛,垄断发言时间。双方都应有同等的发言权力和发言时间。在众人参加的辩论中,要让每个人都有讲话的机会。特别是那些没有裁判和没有明确辩论程序的日常论辩和专题论辩,辩论者更要自觉遵守这个平等原则。
2、充足理由原则
论辩演讲必须坚持充足理由原则。充足理由原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充足理由原则要求论理要充分,以事实为依据,事实和根据要足以证明论题,足以令人信服。要言之有理,持之有据。
其次,充足理由原则要求论辩中的论据还必须与论题有必然的客观联系,辩论者不能脱离客观,不顾实际而主观人为地去玩弄事实和强扭论据与论题之间的逻辑联系。
第三、充足理由要求论据还必须真实。辩论者不能随便地捏造事实,不能任意曲解经典和名人的原话,更不能依赖论题的真实性来证明论据的真实性。因为论题是一个尚未确知伪真的判断,才需要论据来证明它是真实的。如果论据的真实性又需依赖于论题的真实性来证明的,那么,这样的论据本身是根本不能证明论题的真实性的。
3、同一原则
论辩演讲中同一原则的主要内容指:
一是要求辩论者在辩论中,双方应确定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使用有确定内涵和外延的概念,而且是具有大家都能确切领会的概念。
二是要求辩论双方要在确定同一思维过程中,对辩论所涉及的概念,认识应力求同一。
三是要求辩论者在明确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之后,在整个辩论过程中,不能再变换原概念的含义和外延,不能对原概念进行重新定义,或把近似或不同的概念互相混淆,要始终保持概念的确定和同一,否则就是偷换概念,违反了同一原则。
四是要求辩论双方要有确定的论题,整个辩论过程,双方都应自觉地始终围绕论题确定的范围展开论争,不能转移论题和偷换论题。
五是要求辩论双方应用同一标准去衡量是非,否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致使有些本来可以达到统一的分歧,永远也得不到正确解决。
四、不矛盾原则
不矛盾原则要求辩论者的思维不能违犯逻辑矛盾,辩论者对论题的看法不能既肯定又否定,或者前后矛盾。论证所用的事实,数据,所引的理论论据等,不能前后不一致,更不能在论证过程中违反逻辑而不能自圆其说,破绽百出。自相矛盾的观点和论据,以及违反逻辑的推理,都将不堪对手一击。辩论的双方都应该按正确的思维方式展开论辩。
五、排中原则
排中原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求辩论者的态度、看法和主张应十分明确,不能含含糊糊。亚里士多德说:“一个人对于该判断的事物不作判断,只是混混沌沌,含糊暖昧,与草木有什么区别。”辩论需要双方观点明朗,不能模糊搪塞,更不能见风驶舵,趋炎附势。二是要求双方辩论的观点应该是对抗性的,例如正方认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利大于弊”反方观点就应该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弊大于利”如果双方观点不对抗,辩论也就开展不起来了。三是要求双方对抗性的观点中,必有一方是正确的(竞赛论辩可除外),如果双方对抗性的观点同时是错的,这就没有辩论的需要和辩论的价值了。真正的辩论是关于同一对象的两个矛盾命题的是非之争。遵守排中原则,我们将可避免许多不必要的论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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